甘肃“四普”进行时之政策法规标准㉙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规范之图纸信息采集
2025-04-15 点击 0 作者: 来源:

图纸信息采集

每处不可移动文物须提供至少1张位置图和至少1张平面示意图。位置图和平面示意图可使用采集端直接绘制、徒手绘制,或使用其他测绘设备完成,已有材料确保质量时可直接使用。

图纸线型、标色、比例均不限,应以清晰表达图纸内容为准,具体要求如下。

位置图:标明与周边山川、村庄、道路和永久性建筑物的相对位置关系。

平面示意图:标明每处文物的边界、各文物构成的范围、位置、名称或序号等信息,并与登记表“文物构成”中的本体文物信息一一对应。每处文物的边界和各文物构成边界的线条应有明显区别,文物本体边界用较粗线型,条件允许时可用不同颜色区分。

1.图纸文件存储

将已有的电子文件导入到普查数据采集软件中。

对于纸质图纸,进行数字化采集并导入到普查数据采集软件中。

2. 图纸文件的编号

格式:登记表编号加T加图纸序号(五位数)。

一份图纸一个号,用阿拉伯数字从00001起依次标注。

示例:110103-0001-4-T00001。

——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、登记表和著录说明》

(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)